9 äº, 2006
中国狂人欲启冷冻复活计划 完成计划需30亿美元
中国狂人欲启冷冻复活计划 完成计划需30亿美元
最近在网上,一个名叫郑奎飞的人以及他所提出的“人体冷冻复活理论”引起极大争议
,2005年11月21日博客网热门专栏文章排行榜15条中的前6条皆与郑奎飞有
关。他声称自己的人体冷冻复活计划是继曼哈顿、阿波罗、人类基因组之后的世界第四
大科学计划。并称,前三大科学计划是美国提出的,主要是在美国完成,第四大科学计
划将由中国来倡导,主要在中国完成。
对于郑奎飞提出的人体冷冻复活计划,支持他的人声称他甚至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关
于他的人物传记《郑奎飞传奇》即将出版;反对者则认为他只是一个利用科学幻想来骗
人的江湖骗子。
郑奎飞究竟是何许人也?近日记者见到了郑奎飞以及他随身携带的自己所研制的中国第
一台人体冷冻复活器的专利证书。27岁的郑奎飞对他的人体冷冻复活计划显得信心十
足,甚至近乎狂热。
郑奎飞其人:曾在中文系学习,后改行研究生物
郑奎飞最早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中文专业,退学后到北大做旁听生,旁听数学方面研究
生课程。从2000年开始自学和研究生物技术,2004年他报考了中科院研究生院
生物医学在职研究生班,将于今年年底毕业。
2000年,郑奎飞在一些报刊上了解到美国在做人体冷冻技术。2002年,他到了
美国,和这些冷冻机构有了一些接触。从2003年开始真正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和精力
都放在了人体冷冻复活的科研上面。目前他进行科研的研究团队只有3个人,以他为主
,其他两个人都是医学专家。有一个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的副教授,不过他不愿意公开自
己的身份,因为目前研究受到争议,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人都只是协助,真正
在这方面做研究的只有他一人。
完成计划需要30亿美元,2023年能实现“复活”
整个计划大概需要30亿美元,郑奎飞称他会按民营资本运作,然后再考虑基金会。这
个计划先在中国提出来,但资金都靠美国的基金会支持。他们已经接触了美国的几家基
金会。
郑奎飞说在他的计划中,到2007年实现全球科学家联合起来启动科学研究,30亿
美元的科研经费先期大概有1/3已经启动;2010年,培育的再造干细胞可以造出
带有活性的细胞;2015年,发明微型纳米机器人,可以进入人体,修复冻伤的细胞
;最后还需要复活的技术,这是最关键的,根本点就在于细胞的复活。计划在2023
年发明复活液,可以注射到人体内。
郑奎飞称,他的人体冷冻复活器,2005年8月已经研制成功,并取得了国家专利。
性能测试和美国比较还有差距,70%参考美国冷冻设备的技术,内部结构和性能和美
国差不多,不过他们设备的头部是透明的,外部是不锈钢的。
最有可能的冷冻对象群体瞄准长三角富人
如果2023年将诞生第一例人体冷冻复活的成功例子,这个人会选谁?
郑奎飞表示,目前已经有人选,是非常具有影响力的科学界名人,曾经获得国家最高科
学奖,但现在不能透露。而最有可能的冷冻对象群体,郑奎飞打算在长三角地区的富人
群中选择,目前已经在接触过程中,有一个是浙江的,有一个是上海的。冷冻对外收费
是100万元,无限期冷冻,每年再收取1万元年费,复活就不收费了。如果复活技术
没有成功就一直冷冻下去。此外还要签一个保险协议,选择国内一家保险公司,20年
内复活,如果没有复活,100万元将退回家属,而且还支付利息。
科学幻想还是科学妄想
专家:人体冷冻复活非常遥远
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生物传热实验室负责人刘静表示,“郑奎飞的确来找过我们,但
是低温医学是非常前沿的科学,科学研究是一步一步的,目前看来人体冷冻复活是非常
遥远的,你可以去研究,但是结果是不可预知的。”刘静博士是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生物传热实验室负责人,一直在从事低温生物医学的研究。
据刘静介绍,现在能低温保存的只有血液、细胞,甚至连人体器官的低温保存都是非常
困难的,更不用说是独立的生命个体。器官一旦冷冻,能继续使用的可能性非常小。美
国有一些团体做过人体冷冻复活的实验,但是从来没有在正规科学期刊发表过论文,没
有获得学术界的承认。现在主流科学界还是在研究细胞和组织器官的保存。
“在郑奎飞带着他的人体冷冻复活理论找到我的时候,我就说明了自己的观点,目前还
不具备进行人体冷冻复活的条件。”上海理工大学低温医学研究所所长华泽钊说:“美
国有些机构的确是在进行人体冷冻的实验,但是从来没有活过来的例子,他们要求参加
国际低温生物学组织,也没有获得同意。”
“真正的科学是有发展规律的,从简单到复杂,简单问题还没有解决,复杂的问题怎么
就能解决,不是蛮干就能实现的,还是要踏踏实实地从基础开始做。”华泽钊说。
9 äº, 2006
“问题专利”不等于“垃圾专利”
“我国垃圾专利超过 50%”的说法严重违背事实
最近,某些互联网上登载了类似“我国垃圾专利比重超过50%”的消息,这使许多公众感到很困惑。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严重违背事实的。
“问题专利”不等于“垃圾专利”
田力普说,在分析上述问题之前,应先谈谈关于“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的概念。
“问题专利”是指在授予专利权后,保护范围过宽或权利本身仍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专利。“垃圾专利”实际上指的是那些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专利。这些所谓的“垃圾专利”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领域。
由此,我们应该明确“问题专利”不等于“垃圾专利”。“问题专利”在一定程度上对技术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专利的授权要求具有一定的发明高度,但技术的发展总是渐进的,任何新技术的研发都离不开已有技术作为基础,绝大多数不具备创造性等的专利申请,都或多或少地公开了新的技术内容,这些技术内容构成了技术发展的阶梯,所以绝非垃圾。
正确理解和对待“垃圾专利”
针对网上反应强烈的不是“问题专利”,而是“垃圾专利”,田力普说,“垃圾专利”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我们应当正确地理解和对待。
第一,我国专利制度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领域的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这是造成出现这类低质量专利的客观原因。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不仅是我国,而且是许多国家都通行的做法。采用这一做法的原因主要是从节约社会成本的角度考虑的。这一方式在节约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时,必然带来良莠不齐的可能性,这是无法避免的。
第二,近几年来,我国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专利申请,相继出台了一些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全民族的创新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新出台的政策尚有不完善的地方,于是少数专利申请人出于投机心理,将现有技术不做任何改进申请了专利,以套取资助,这是出现这类专利的主观原因。
三种措施避免“垃圾专利”产生
那么,该如何有效地避免“垃圾专利”的产生呢?
田力普说,在此方面,我们已经着手在做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已启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力求全面解决专利制度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其中包括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和授权方式,完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二是指导地方政府完善有关的专利费用资助和奖励政策,建议将资助重点集中在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上,这样可以杜绝申请人恶意申请套取资助的现象。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和企业利用无效程序减少“垃圾专利”的危害,引导专利申请人诚信申请、诚信维权。
无效专利在总授权专利中所占比例仅约0.2%
就“我国垃圾专利比重超过50%”的说法,田力普明确指出是严重违背事实的。一方面,不能简单地将“问题专利”等同于“垃圾专利”;另一方面,不能将被请求无效的专利中请求成立的(即被无效的)比例,作为“垃圾专利”的比例。
据介绍,被请求无效的专利(每年2000件以内)是所有专利中一个特定的部分,其被无效成立的比例对全部的专利而言不具备普遍性。尽管无效专利的比例达到50%,但是无效专利在总授权专利中所占的比例却是非常小的(约为0.2%),同时,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中还有一大部分属于“问题专利”。因此,不能得出我国的“垃圾专利”达到50%的推论。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中出现了少量的“垃圾专利”,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及其初步审查制度现阶段仍然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一方面,我国许多制造产业位于产业链下游,创新多以外围的、简单的改进技术和再创新为主,因此,发明高度要求低、程序简单、申请费用低廉、获权快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对于鼓励和保护权利人的创新和利益无疑是必要的。另一方面,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已成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形成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尤其是近年来已成为中小企业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中国将修法遏制“垃圾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28日在北京说,中国将在法律、行政和公众宣传上进一步遏制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垃圾专利”。产生“垃圾专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领域的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高度有限,申请的数量较大,中国目前采用的初步审查的方式必然带来授权专利良莠不齐的可能性。
9 äº, 2006
申请驰名商标手续:
申请驰名商标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商标注册证
3、使用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使用该商标的商标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最的销售区域;
6、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8、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9、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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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驰名商标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明文件。
补充一下!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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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十五条 保护驰名商标的处理决定,处理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抄报商标局。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加强对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参与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违法办理驰名商标认定有关事项,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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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运作商标
在管理和运作商标过程中,企业也有一些原则和技巧可以把握:
◎及时注册:尽早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尽量多注册几类;
◎一致原则:应尽量保证商标与企业商号的一致,这有助于企业品牌的宣传;
◎分别指定:中国商标注册要指定具体的商品(多数国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商品),要尽量跨组选择商品,从而提高自己申请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
◎臆造商标:申请商标最好采取臆造词,这样的词汇保护力度相对大一些,如被模仿,很容易判断是否侵权;
◎谨慎审查: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拿到注册证,需要大约两年的时间,要尽量降低被驳回的风险。因此申请之初应多下功夫,多咨询专业代理机构的意见;
◎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对一些商标进行买断处理,避免将来更大的麻烦。据说,济南那家企业曾经要把红河商标卖给红河光明,结果被后者拒绝,导致红河光明陷入了如此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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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耀文
电 话: 0755-83460618 , 13926532165
传 真:0755-83460428,834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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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降低催生注标人
商标注册门槛低 高利润催生职业注标人-2001年底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出台实施后规定,自然人也可以通过合法注册程序拥有商标所有权。不少精明的人便看中了这一背后的巨大商机,纷纷注册各种实用性商标名称,然后再通过多种途径转手卖出获取巨额利益——“职业注标人”应运而生。目前这一群体在广东沿海等发达城市大量存在,正日渐兴起成为一种新兴行当。
“门槛”降低催生注标人
根据我国新《商标法》中规定,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权人还可以对持有的商标进行自由转让和变更。另外,一个商标的注册费用只需要2000元也大大降低了商标注册的准入“门槛”。
在记者采访中,有不少注标人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反正钱不多,就算卖不出去也没有关系,如果卖出去一个就够赚头的了。”一位在广东省中瑞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商标业务咨询的先生对记者说。
该公司徐小姐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办理商标注册程序十分简单,只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商标相关材料就可以进入商标查询过程。她称,他们公司可以查询所有已经注册通过的商标结果,只需几分钟。但商标注册不能出现相同或相似情况,所以有的时候需要到相关部门才能查询到全部待审的商标是否和申请注册商标“撞车”,否则的话就不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获利途径多
“职业注标人”究竟是如何获利的?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现在一个有价值的有效商标交易价格一般为五万元左右,好一点的商标转让价格会更高,十万到几十万元都有。
据介绍,“职业注标人”每天都上商标网查询,互相讨论,碰到好创意立刻申请注册,在有效期内等待时机“抛售”获利。一位有经验、有创意的“职业注标人”,一个商标最多可以卖到几百万元。而在饮料等快速消费品、服装等领域内,商标转让蔚然成风,一个略有创意的商标以高出成本几十倍的价格出售是常见的。
记者从相关BBS上看到,不少注标人直接在上面叫卖自己的注册商标。现在BBS叫卖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销售途径和平台,不少需要商标的厂家企业也经常到上面寻找自己“心仪”的目标。
除此之外,转卖商标申请权给企业也是一种主要的方式。因为“职业注标人”卖商标给企业需有一个等待审批的过程,在这段时间内企业和职业注标人都难免相互猜疑,“职业注标人”如直接将申请权卖给企业,剩下的事由企业自主操作,这样更加方便。另外将商标卖给企业的竞争对手,对注标人而言,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收益很大风险也不小
注册一个新商标,到最后正式启用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但转让一个商标就只需两三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些急需商标使用的企业来说,“职业注标人”的出现就像“及时雨”。对商标卖家来说,投资2000元注册一个商标,一旦转让成功,获利可能就是几万元、十几万元,也十分划算。据了解,许多人就是看准了这样的商机,才纷纷开始注册并转让商标,注册商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投资行为。
对于自然人投资商标热的现象,市工商局某分局一法律工作人员认为,任何投资都是风险与利益并存的,虽然注册一个商标只需2000元左右,但成功转让才是关键,如果出不了手,风险也是很大的。同时他认为,直接在BBS上叫卖商标的方式很多时候也缺乏相关规范,要慎重操作。他提醒,很多人想注册与知名商标十分类似的商标,这种做法风险性更大,极有可能引来麻烦,甚至“吃”官司,如果属于“恶意抢注”行为,注册申请也会被很快驳回。
9 äº, 2006
2005总有一些商标让我们感动不已 [转自中国商标专网]
2005总有一些商标让我们感动不已
[注:本文为中国商标专网原创稿件,转载、引用务请注明来源出处,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编者按:在年末大街小巷清新的空气中祝福的字眼被一再重复。在伸过一个懒腰之后倾听走过的足音,中国商标专网全体同仁最想说的就是两个字:感谢。专网的人气兴旺发达,论坛的气氛风风火火,让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这样两个字:责任。其实,思想家无非是善于把自己和他人的所思所想加以总结的那一类人。世界企业管理有这样一则名言:把要做的事写下来;把写下的事做出来;把做过的事写下来。中国商标专网这份商标年度报告无非是想扫描出中国商标界的一些故事和现象,协助业内人士和商标爱好者勾勒来年的大体走向。限于篇幅和水平,报告难以面面俱到,难免挂一漏万,恳望各界人士不惜笔墨语言加以指点。滴水之恩,专网当涌泉相报……
抢注、维权、拍卖、规范和文化或许应该是2005年中国商标行业不朽的关键词。走过2005,我们拥有太多的情感诉求与理性思辨;走过2005,我们对商标有了更深层面的认知;走过2005,我们的肩头承载着品牌怯生生的倚靠;走过2005,我们繁荣商标事业的信念与勇气正在决堤……
当商标成为一份感动
当央视不断炒作“感动中国”的概念时,作为职业商标人,我们在以职业素养、职业规范和职业行为责无旁贷地为小小的商标注入生机、激发活力、积累价值并解读文化时,自己也前仆后继地被一些商标朴素、厚道而奔放的作为所深深地感动。
凭心而论,海尔的电器产品并非毫无瑕疵、完美无缺,但你就是很难从其售后服务中挑出毛病,在发过脾气之后面对人家不厌其烦、柔声细语的解释,拿淳朴的山东汉子的话来讲,就是“弄得俺爹俺娘都替俺害臊……”海尔接近700亿的品牌价值仍在阶梯式上涨,在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05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上,中国只有海尔、联想、央视和长虹4个品牌入围,而海尔是惟一两度进入前100名的中国本土品牌。所以,当抱有“走出去、走进去、走上去”经营理念的张瑞敏荣获“2005年中国最佳品牌领袖”称号时,人们的心态平静得几乎连一丝涟漪都不曾泛起。
联想可以说是中国电脑行业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企业,因为他把手伸到了比自己还要大的口袋里。今年3月,随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联想收购美国IBM个人电脑业务的审查宣告结束,联想集团的15亿美元PC并购风波终于尘埃落定。这一“蛇吞象”的惊世之举,标志着总部设在纽约的国际化新联想正式扬帆起航。截止目前,新联想已经数度公布自己的赢利数字,在巩固和强化股民的信心及客户忠诚度的同时不断扩大自有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过,随着明年年初面向全球推出联想品牌的个人电脑,新联想面临的首次真正大考令人拭目以待。
去年年末,长虹爆出被美国APEX公司狂骗40亿巨款的传闻后,这条中国家电业的巨舰非但未因此倾覆沉没,反而带着累累伤痕昂首远航,乘风破浪。铁的事实让国内外同行及理论界巨擘不知跌碎了多少眼镜。而时隔4个月后居然成功入围世界品牌500强,足以说明其市场占有率、品牌忠诚度和全球领导力均得到了不容置疑的认可。上月,长虹再施“大手笔”,毅然购得中国白色家电四强之一的美菱电器20%股份,几乎在宣告黑、白家电一体化“大家电”时代的到来。震惊之余,我们不得不感佩其“弄潮儿向涛头立”的胆略、实力与豪气。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博世—西门子其实早在1999年海信成为“驰名商标”时便对其商标进行了抢注。在义愤填膺地痛斥西门子的海外抢注和起诉是“鸠占鹊巢”的非君子之为时,人们尚未意识到这仅仅是海信维权风暴的一曲前奏。海信同时在积聚国内外各方力量,力图与西门子打一场摧枯拉朽的“人民战争”和“国际战争”。面对海信和东林电子的双双求助,中华商标协会于今年2月主办了“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强力声讨西门子的侵权行为。之后,商务部、中国家电协会乃至欧盟都在插手这一事件。因此,海信与西门子今年3月的最终和解被公认为是国家力量的凸显。话说回来,假如西门子坚持不肯让步,其在中国的发展将极有可能止步于国人唾液的海洋,而中国市场的广阔和影响是全球任何企业都不愿离弃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海信 “伐谋”、“伐交” 的深谋远略和破釜沉舟之举使其赢得了精神与物质的双丰收。
2005还有不少商标品牌曾使我们感动或正在感动着。象捐弃前嫌、联手经营的南北“同仁堂”、8年造就500多个千万富商的恒源祥、斥资数十亿美元屡屡成功收购海外石油公司的中石油和尽管因政治原因导致收购尤尼科流产却吓坏美联邦政府的中海油等等。中国企业业已从产品经营阶段走上了品牌经营时代,对于中国企业品牌的扩张化、国际化和跨国企业品牌的协作化、本土化,我们一直孜孜以求。不过,2005国内商标品牌的经营跌宕起伏、悬念迭起,使得中国企业的累累自信倍受煎熬。毫无疑问,把商标当成资产经营进行保护性注册,把品牌作为命脉呵护实施国际化运作,是所有中国企业今后所要面临的一个共同“神话”。
当抢注成为一种时尚
美女好比胡椒面,哪里人气不旺可以撒上一点;抢注更象及时雨,哪里忽视商标就能掀起波澜。2005年,关于知名商标被国外抢注,新闻事件或文娱热点被自然人抢注的消息频频被大小媒体曝光。“守株待兔”般的意外之财令人艳羡不已,于是越来越多的“淘金者”面对“职业注标人”的大门几乎是潮涌而入。从“千手观音”到“超级女声”、“大长今”,从“芙蓉姐姐”到“麦莎”、“禽流感”,炒作之声几近聒噪。甚至明知“神六”、“福娃”抢注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也要斗胆一试——中国不是有句古训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嘛。临近年底,海南申请“双规”(已被驳回)的自然人居然以“民间商标反腐第一人”而自荐为CCTV经济年度人物候选人,真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与此同时,已经抢注成功的商标喊价也高得离谱。“老鼠爱大米”从3000万一路飙升至一个亿,“猪之歌”也一度爆炒至5000万。在这股热潮之下,李宇春成了军火,周笔畅成了文具,芙蓉姐姐成了化妆品。兴许将来我们连历史名人的姓名也不敢乱用了,因为珠宝商现在居然连“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的广告词都不能随便用,否则便有商标侵权之嫌。于是,搞笑版的本·拉登对灯具商标的免诉声明便应运而生。人们在哂笑之余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绎动的心其实也在潮起潮落中反复不断地受到蛊惑和怂恿。
与此相对应的是,尽管我国今年商标申请量接近59万件,目前商标注册总量达247万件,但3000多万企业中,平均17家才拥有1件商标。世界上最有说服力的东西莫过于数字,面对这样的数字我们忽然有了面红耳赤的感觉。不过话说回来,君子爱财却取之有道。企业和自然人的所谓“刺客”行为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就其本身来说其实是在合法范畴里的一种有效作为。面对媒体、商家及个别专业人士的抨击和诅咒,“职业注标人”大多拿出了一种“姜太公钓鱼”的姿态。其实客观地说,恶俗也好,不良影响及倾向也好,完全可以通过审查、异议或诉讼等形式将其纠正或扼杀,摇旗呐喊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与国内风起云涌的抢注风遥相呼应的是中国知名商标、老字号甚至驰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之声不绝于耳。先是广东“奇美鸟”、“思朗”、“金富士”等知名民企的商标遭到国外经销商的恶意抢注,继而一批知名化妆品商标潘婷、飘柔、丽涛、好迪、沙萱等在澳门被同一人抢注,最近又传出天津农产品商标在日本遭抢注。由于商标被抢注,云南999公司的电池产品从数千万只的出口量锐减至几乎为零,不得不彻底败退老挝市场。
据了解,今年我国企业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数量同比增长了23.8%。不过,在“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还有近50%尚未在国外注册。中国商标每年海外被抢注案件逾百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种行业。加拿大近年来甚至成立了“老字号商标转让公司”,专门打中国老字号的主意。截止目前,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狼吞虎咽”,已进入了被境外抢注的高峰期。据专业人士保守估计,这种窘境至少将持续五年。商标问题无疑已成为当前阻碍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一大瓶颈。作为企业的商业符号和经济活动中的“世界语”,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商标的境外保护被漠视实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当维权成为一种信念
今年4月底,美国贸易谈判办公室指出,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程度超过90%,平均每年给美国损失28-35亿美元的损失。姑且不论这个数字水分有多大,美国人的正式宣言至少击中了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漏洞。其实,早在美国人作出这种有针对性的评估之前我们就已经发现和预感到了知识产权问题对中国入世后市场经济形势和国际形象的影响。全国公安机关自去年11月起便开展了为期一年且捷报频传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的“山鹰”行动。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举的“双轨制”加大对城乡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力求彻底剿灭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
2005含金量最高、最吸引眼球的商标侵权、维权案例当属“红河红”啤酒商标侵权案。9月12日,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云南上市公司红河光明啤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人民币1000万元。这是红河光明三年内输给对手的第二场“商标侵权”官司。济南私企业主林辉在2000年购买黑龙江一企业的“红河”商标,成立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2001年10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红河败诉,赔偿红河经营部50万元,并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红河”啤酒。红河光明随后推出滇泉牌“红河红”啤酒,并申报“红河红”商标,却在公告期被异议。在国家商标局尚无定论时,红河光明再度被对手推上了被告席。区区一小门市部只因拥有“红河”商标便将上市公司逼上梁山,此案实在引人入胜、发人深省。1000万的赔偿额也达到了中国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顶峰。尽管红河光明提起了上诉,但截至目前此案堪称中国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最经典案例。
12月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撤销北京市一中院的行政判决,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对杭州民生药业集团“21金维他”驰名商标的认定,并由商评委重新进行裁定。此案成为中国首起通过行政诉讼撤销驰名商标的案件,同时也是中国商标行业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因为这意味着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已经不再且将永远不再是终局认定。造成如此惊天大案的原告不过是南昌一家并不知名的小企业——江西巨元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1金维他”是杭州民生于1987年注册的西药商标。江西巨元于2000年注册了“21金维他及图形” 保健品商标。2002年,杭州民生以商标近似和侵权为名,向国家商评委提出撤销江西巨元的商标,同时认定自己的“21金维他”为驰名商标。2004年6月,商评委作出裁定,撤销了“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并认定杭州民生的“21金维他”为驰名商标。江西巨元不服裁决将商评委告到北京一中院。今年4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的裁定,同时也撤销了巨元公司的“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为此,国家商评委、杭州民生和江西巨元同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北京高院审理后认为,两个商标从其功能、用途到生产部门、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都具有较为显著的区别,两商标的使用商品也构不成类似商品。同时,法院也认定商评委对杭州民生驰名商标的裁定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这表明,江西巨元可继续合法使用“21金维他”注册商标。案件虽然历经波折盖棺论定,但此案在国内商标行业和法学界引起了有关驰名商标认定和撤销的争议,同时,案件本身所独有的启发和象征意义也不得不令人掩卷深思……
进入11月,中国商标界骤然冒出了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侵权争议案件。腾讯与奇瑞的商标权之争从了无痕迹到唇枪舌剑令世人瞪大了眼球都看不懂。“QQ”是深圳腾讯公司开发的一种即时通信软件名称,目前已成为中国知名度最高、用户最多的即时通信软件之一。“奇瑞QQ”是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7月推出的一款微型车,一经推出便因“大眼睛”活泼可爱的造型而风靡车市。腾讯缘何在“奇瑞QQ”上市两年后才开始声讨对方?该事件是否是腾讯策划的一次商业公关炒作实践?腾讯表示,QQ的商标使用权腾讯并未授予奇瑞,奇瑞很可能要支付一笔巨额费用。而奇瑞回应说,奇瑞QQ与腾讯QQ商标样式不一样,腾讯的QQ商标在汽车上并无显著性。因此,尽管申请的商标被腾讯异议至今未拿到注册证,奇瑞仍对腾讯构不成商标侵权。 之后,奇瑞QQ挣脱纠纷至少3年、双方诉讼程序需要10年以及腾讯QQ可获驰名商标称号用以维权等传闻甚嚣尘上。年底,双方即将握手言和的消息再次令人云山雾罩方向莫变。那么,这一事件究竟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收场?恐怕惟有双方心知肚明、心领神会。
孔家文化源远流长。进入鸡年以来,人们已经不屑于用粗暴的方式来解决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知识产权纠纷。以法律的手段来了结难以化解的企业商标确权争议已成为国内商标界的一大标志性特征。与此同时,商标侵权与维权的众多争议与案件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全行业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与途径、商标与字号的冲突及商标与域名的纷争等一系列问题的立场鲜明、甚至观点对立的争论与研讨。国内地板业与德国柯诺的“EO”商标之争、 上岛咖啡商标战、长城亿元商标索赔案、“酷儿”告“酷孩”侵权案、蒙牛乳业起诉蒙牛酒业以及本田状告立帆等剑拔弩张的大案、名案以及海信、海尔、东林电子等国内名企商标屡被海外抢注而引发官司的新闻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度思索。知识产权制度发源于欧洲,这是学术界公认的事实。 中国商标制度究竟是一百年还是二十年目前还各有各的说法和道理。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中国企业的商标维权之路还远没有走完……
当拍卖成为一个象征
近年来,国人对于拍卖已经不再陌生。不过对于商标这种无形资产的拍卖还是大姑娘上轿,前无古人。当暴利成为一种追求与信仰,人往往便会丧失理性的思索。当“炒商标”已像“炒房”一样火爆和正常时,令人颇为诧异的是,把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拿出来拍卖居然也像MP4一样流行起来。不过,喊归喊,一到关键时刻就会“张帆举棹觉船轻”——自己就没大有底气了。
凡是存在的就有理由。与“北奥”商标2.008亿元的起拍价相比,去年“刀郎”3000万拍卖的炒作简直就是毛毛雨。年初,由浙江绍兴商人宋群郎注册的“北奥”商标委托江苏省拍卖总行进行拍卖,起拍价为2.008亿元,堪称2005中国商标第一拍。
2001年7月,北京被宣布获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后,宋立即抢先注册“北奥”商标。他还专门酿造“北奥”白酒,赶往国内奥运举办城市宣传。之后,据说其得到了国际奥委会荣誉主席萨马兰奇和主席罗格先生的亲笔来信,并获得了国际奥委会赠送的纪念品。 宋乾泰公司共注册了“北奥”商标10多类,所出让的第21类商标使用商品为非贵重金属餐具、日用玻璃器皿、瓷器、陶器等。11月底,在上海商标专场拍卖会上,“北奥”虽然流拍,但依然成为此次拍卖会最令人瞩目的标的物。
国有老字号改制后如何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品牌的潜在价值是“养在深闺无人识”,还是才美外现、人所共识?2月底,天津“同仁堂”1.06亿拍得“狗不理”给出了一个双赢的答案。春节前夕,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传出了将要进行国有资产整体转让的消息。其中,作为中国饮食业的金字招牌,其商标评估价值仅为1050万元。其实,去年是“狗不理”经营史上效益最好的一年,在上升的佳期拍卖资产还是想卖个好价钱,通过转让使老品牌做大做强。这一点,北京王麻子和郑州亚细亚就是对照鲜明的反光镜。始创于1858年的天津狗不理包子以馅多皮软、鮮而不膩久负盛名,与麻花、炸糕同称天津小吃“三絕”。天津同仁堂最终以一亿零六百万元的价格在众多竞拍者中脱颖而出,成为“狗不理” 这个享誉中外老字号的新东家。
爱因斯坦说:“如果我们不改变自己,最终将无法改变现状”。国内老字号目前有一万多家,仅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就有2000多家,其中盈利的企业不足10%,而陷入破产危机的达20%。“狗不理”的成功拍卖对老字号如何与时俱进求新求变所起到的言传身教的启发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嗅觉灵敏的浙商这几年频频出击全国市场,在商标交易上也不甘人后、尽出风头。 666万元拍走“恒生电脑”便是浙江大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安的杰作。
5月,曾是“中关村十大品牌电脑”之一,倒闭前欠下外债近千万元的北京金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恒生电脑”9大类21个商标拍卖。之前,恒生公司与“恒升”电脑之间的商标纠纷长达3年之久。“恒升”为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1993年注册的笔记本电脑商标。1998年,北京恒生以音同字不同形式,注册了“恒生”商标,并在其制造、销售的电脑上和广告中使用了“恒生”商标。在“恒升”把“恒生”告上法庭后的2003年,法院一审判决恒生公司侵权并赔偿920万元损失,此案因此成为新《商标法》实施后司法权驳回行政权的第一大案。当年6月,两家公司商标之争终于画上了句号,但已对恒生的发展造成了致命打击。“恒生的名字特别好,跟香港恒生银行还同名,觉得值这个价钱。” 王大安的一席话非常直观地反映了“恒生电脑”高价拍出的真正缘由。
像2005年的第一场雪一样,上海首次也是国内首场商标专场拍卖会似乎来得稍微早了一些。11月29日,拍卖会在上海如期举行。尽管首场有239件商标待价而沽,约一个半小时的拍卖会,到场的却仅有60余位竞拍者,真正举牌的也只有区区2人。所有标的仅以底价拍出2件,其他全部流拍。整场拍卖会的成交率不足1%。尽管江苏某公司以48万元底价拍走注册类别为染料、颜料的“韧”字商标,试图与北京奥运会挂钩的天价商标“北奥”、“领跑”以及羊毛衫老商标“金羽”、“22世纪”、“诺贝尔”等却全部流拍。
“多情却被无情恼”。商标转让和拍卖的寒意与天气一样相得益彰,流为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形式多少有些出人意料。看来,真正需要商标的企业在媒体的一片热炒声中仍然保持着相当冷静的头脑。此事对于动辄便开出天价的“职业注标人”来说也不啻为一件好事,因为大家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样一点:没有投入使用、尚未经过培育的商标究竟能否被市场承认和接受还是个未知数。
当规范成为一项责任
人类文明的历史其实也是强制性秩序的历史。不过,世界上没有哪一种规则是一成不变、始终如一的。2003年2月,国务院取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代理组织审批”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两项行政审批后,商标代理市场原有的秩序和规范仿佛一夜之间便彻底退潮。随着全国各地商标代理组织拔苗助长式的蜂拥而上和全国商标申请量的直线上涨,商标代理、审查和评审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不和谐令人猝不及防。进入2005年,面对业内人士对于商标审查和评审工作的种种非议和质疑,面对商标代理市场无序甚至是恶性的竞争,国家商标局终于果敢地拿起了“手术刀”。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12月底,国家商标局以“忽如一夜春风来”的态势,在中国商标界爆破了一颗迅速打破现有平衡和格局的震惊中外的超级核弹。26日,国家商标局正式对公众免费开通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任何人均可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有关商标注册的全部信息。这些信息既包括注册商标信息,也包括申请商标信息。网上查询目前支持3种类型:商标相同或近似信息查询、商标综合信息查询和商标审查状态信息查询。查询所具备的用户自主在线查询;为公众提供的查询内容与商标局审查人员所用内容基本一致;商标注册数据库信息每周更新一次等3 个特点无疑是之前连商标局的审查员也没有想到的。这一事件意味着商标查询这一注册商标的必经步骤更加便捷、规范和透明,多年来困绕商标代理机构和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二次查询的难题从此迎刃而解,而通达中心和审查员的“关公”、“包公”形象无形中也被削弱和淡化了。不过,令人有些遗憾的是,由于访问量太大,目前的查询速度受到了较大影响。
国家商标局局长安青虎指出,开通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意义有三:提高了商标局的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的水平;有助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这一事件所造成的积极影响不言而喻,中国商标行业被这一事件改写的东西也太多太多。毫无疑问,这是中国现代商标发展史上具有继往开来的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其社会意义和国际影响不可估量。
商标评审规则能否更具体、更实用,从而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真正接轨?对于这些呼声和疑问,国家商标局给予了肯定的回答。9月中旬至9月低,国家商标局在网上就重新修订后的《商标评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宣布新规则定于10月26日正式施行。作为商评委对商标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行政程序规定,新规则主要体现出以下9大特点:(1)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处理商标确权案件;(2)在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方面更加明确和公平;(3)评审人员的回避由“事后救济”替代了“事先告知”;(4)直接转换适用的法律条款可将“不良”商标直接淘汰;(5)明确了当事人变更后评审权利义务的承继关系(6)明确了起诉信息及时反馈的不同时限;(7)评审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8)增加了有关原件与复印件证据的内容(9)域外证据原则上不再要求公证认证。
那么,商标审查能否更加贴近现实?12月初,在纪念中国商标制度100周年的商标发展论坛上,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表示,参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商标制度发展的趋势,预计2007年前我国商标法将作大幅度的修改,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有望由现在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的全面审查改为“不审查”原则。寥寥数言,不啻放出了一颗行业卫星。其背景在于,目前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大幅度削减行政机关的审查工作,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职责移交给司法机关。同时,面对我国市场经济迅速与国际接轨和商标申请量逐年递增的趋势,商标审查人员绝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依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查便成为一种发展的必然。
进入被国人誉为大吉大利的鸡年,媒体关于“黑代理”坑蒙拐骗、商标代理大设陷阱的报道声声入耳。原本严肃的法律工作者一夜之间似乎都变成了鸡鸣狗盗之徒,人们不得不承认:商标代理市场怎一个“乱”字了得!针对这种混乱无序的状况,11月,国家商标局从严审查商标转让的硬性规定应运而生。与此同时,由商标局草拟的《商标代理管理条例》也开始在网上征求意见,并反馈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该草案明确了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由中华商标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并接受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明确了商标代理组织的组织形式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并对代理组织分支机构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明确了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及审验办法由中华商标协会制定,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草案还规定,为加强监督管理和规范从业行为,将加大对代理组织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罚款额度。
“不是一切呼吁都没有回响;不是一切损失都无法补偿……”舒婷的诗句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整个商标行业欣慰不已的叹息。不过,尚未展开的行业规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商标代理市场的不良现象,是否有因矫枉过正而使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的商标代理工作受到打击的可能?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准确的答案。
当商标成为一种文化
有一句描写女人的话较为经典:女人是形成的而不是生成的。不过,把“女人”二字改成“商标”其实同样非常贴切。有人把撕去商标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混在一起让消费者品尝,回答是同样好喝;而贴上商标后,大多数人认为还是可口可乐好喝。可口可乐让我们对商标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商标一旦注入了文化的内涵便直接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生活品位和自我个性。
临近年末,恒源祥正式成为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的消息见诸报端。与此同时,恒源祥“羊羊羊”的广告语悄然变成了“恒源祥——牛牛牛”。之前,被誉为“中国品牌经营第一人”的刘瑞旗还有一次破天荒的壮举:把恒源祥联合体大会搬进了央视“同一首歌”的演出现场。创牌于1927年的恒源祥,八十年代还只是上海南京路上的一家毛线商店,到1991年才正式注册商标。仅几年时间,通过采取国际流行的以品牌为特许的经营模式,恒源祥便培育出70多家资产几千万的民营企业,扶植起2000多个百万富翁、500多个千万富商。这一奇迹的产生归根结底就在于恒源祥不断为品牌注入文化的生机,以具有丰厚内涵的无形资产来调动大量的有形资产。自古以来,羊就是五谷丰登、幸福祥和的财富象征。刘瑞旗深知文化是商标品牌的核心这一硬道理。他说,品牌是无形资产,如果无形资产小于有形资产,有形资产的价值就会流失,只有当无形资产大于有形资产的时候,企业才能获得利益和好处,无形资产的威力才可以无限制的复制。通过不断营造和深化商标品牌的文化氛围和底蕴,恒源祥建立起了特点鲜明的企业文化市场,形成了品牌独有的个性风格和核心竞争力,目前品牌价值已高达20.41亿人民币。
专业人士通过测试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消费者每花100元购买商品,70元是在为商标“买单”。事实证明,将企业和产品文化作为商标品牌战略的切入点,从高端理解,从宏观塑造,是品牌得以壮大的必由之路。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创建于1848年,至今已横跨3个世纪,目前名列“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名牌”,成为中国首饰业知名度最高的品牌之一。今年以来,老凤祥立足“品牌优势资源”,在反复不断地培育、宣传、保护和运作品牌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大步流星地推进全国市场的开拓步伐。围绕“经典与时尚”这一永恒主题,老凤祥面向新贵女性、白领丽人和时尚女孩,推出了不同层次的千余种产品,使老凤祥的品牌和品牌产品更具时尚的青春活力。个性化首饰的不断面世也充分展示了老凤祥首饰的文化内涵,提升了产品的价值。在首饰文化节和黄金博览会上,老凤祥的工艺美术大师和首饰设计师亲临现场为客户服务,在产品销路大增的同时也赢得了消费者对其品牌文化的广泛认同。2005年成为老凤祥品牌与市场拓展的丰收年,也是经济运行质量的最佳期。能够做到这一点,老凤祥品牌文化的积累与推广居功至伟。
在《商标公告》编辑出版满1000期之际,随着首届中国商标节在深圳的成功举办,行业内对商标文化认知度、信仰度的讨论便顺理成章。此次商标节基本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宣传商标的社会意义和内在价值,让世界了解中国的商标保护政策和措施;二是提醒企业更加珍视商标品牌的自我推介和呵护。调查显示,商标节展览面积逾3万平方米,进场总人数10万人次。这足以说明人们对商标文化和品牌内涵的空前关注,充分显示出中国商标领域第一盛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商标节为宣传展示平台来推广品牌形象和商标文化是参展企业的共同目标,而让消费者在认知商标的基础上接受商标、忠实于商标进而发展到崇拜和信仰商标就必须以强大而深厚的文化作支撑,这一点,已是所有参展企业的共识。
韩国文化部长曾说过三句让全世界都尊重他的话:十九世纪是武力征服世界的世纪,二十世纪是经济改变世界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文化影响世界的世纪。纵观世界著名品牌,商标均比经理重要。因为商标会星光熠熠地“活”下去,经理则相反。目前,我国名牌彩电九成贴外国商标才能出口欧美,而著名商标、老字号乃至驰名商标一夜之间走向崩溃也不再是振聋发聩的新闻。中国第一品牌海尔的价值虽已达600多亿人民币,但与可口可乐相比尚有十余倍的差距。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固步自封、沾沾自喜。可以说,只要不间断地为商标注入新鲜洁净的文化血液定能保其生机勃勃、长盛不衰,而这种文化只能是一种敢于站在巨人的肩头去打破陈规的民族创新文化。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当我们伫立在新年的门槛向2005挥手道别的时候,千万别忘了拥抱一下商标这个始终爱着我们又让我们永远珍爱的老朋友。聂耳的《毕业歌》曾唤起整整一代青年的爱国热忱,当我们重温这种荡漾的激情时,希望商标界全体同仁能够挽起手臂、义不容辞地大声呼唤:同志们,大家起来,担负起商标事业的兴亡!
9 äº, 2006
什么是商标代理组织?什么是商标代理人?当事人怎样委托商标注册代理业务?
什么是商标代理组织?什么是商标代理人?当事人怎样委托商标注册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组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组织。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条件是:(1)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2)有3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3)有5万元以上的资本;(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15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4)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委托代理商标业务时,只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而不能直接委托某个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后,再指定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
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商标代理组织还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截止1996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有100个。
商标代理人是指接受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替其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请求查处侵权案件或者办理其它有关商标事宜的人。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当事人本身有时难以胜任,这时可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有关商标事务,既省时又省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接受委托,充当代理人的,只有国家工商行政家务事局商标局认定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才有权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事宜。1994年7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并实施的《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5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应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也就是说,不但没有取得了资格证书,但若不在一个合法的商标代理组织(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内工作的,也不能代理商标业务。所以当事人委托代理商标事宜时,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由该组织来指定其具体的商标代理人来办理。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案件有关情况,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支持。
当事人委托代理商标业务时,只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而不能委托某个商标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国家工商局指定或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也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它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国际注册依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办理。
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下列文件:(1)《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2)经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委托书1份;(3)商标图样10张,需指定颜色的,需提交着色图样,并附送黑白稿1份;(4)《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5)直接到商标局递交申请的,须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6)有关证明文件,如申请人用药品商标的,须附送卫生、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或经营的证明文件;申请烟草制品注册商标,要附送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在报刊、杂志上申请注册商标,要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厅(局)、总社会颁发的报纸、杂志登记证复印件;(7)缴纳商标注册申请规费。
9 äº, 2006
奇瑞与腾讯商标纠纷别变成笑话
奇瑞与腾讯商标纠纷别变成笑话
近日,有媒体声称“通过腾讯内部人士获悉,奇瑞公司近期正与腾讯就‘QQ商标纠纷’展开谈判。”似乎就QQ的商标奇瑞和腾讯马上就要打起来了。
事实上,奇瑞QQ面世已经有两年多了。
而之前腾讯QQ并没有在2003年与奇瑞就商标权产生纠纷。对此,腾讯表示,在奇瑞QQ刚上市时就曾向其提出过商标侵权争议,之后忙于在香港上市,所以一拖再拖。
而要确定奇瑞是否侵犯腾讯QQ的商标权,要解决两个问题,其一,腾讯QQ的商标注册范围;其二,腾讯QQ是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首先,腾讯QQ是否全类注册?有媒体报道,“腾讯公司已很顺利地注册了全类商标。”解决奇瑞是否侵犯腾讯QQ的关键就看腾讯的商标注册范围。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我国在商标注册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其下涵盖48小类。如果腾讯的确采取了全类注册的话,即腾讯QQ的商标注册领域遍布上述48类,那么,奇瑞就逃脱不了侵犯腾讯商标权的嫌疑。
如果腾讯QQ并不是传说中的全类注册的话,即腾讯在进行商标注册时,按照商标注册分类管理的原则,可能将QQ注册在服务类商标中,即第38类或42类,“通讯服务”或“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类别中。那么,奇瑞就很难说构成对腾讯的商标侵犯。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奇瑞和腾讯分处于不同领域。奇瑞是卖汽车的,腾讯是卖电信增值服务的。两家的从业领域可谓天壤之别。
而奇瑞使用QQ的领域是汽车,按照商标分类注册管理原则看,属于商品商标领域。因此,腾讯在服务类商标领域的专有权并不能跨界到商品领域,即使奇瑞QQ没有完成商标注册,腾讯QQ也没什么理由指责奇瑞侵权。
有个很鲜明的例子是,“新东方”是外语教育培训领域非常知名的商标,但是,在厨师培训领域中,却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新东方厨师学校经常在湖南台做广告。
其次,QQ是否驰名商标是另外一个认定奇瑞侵犯QQ商标的关键所在。《商标法》规定,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有“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对驰名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因此,某媒体声称,“腾讯公司已经就奇瑞QQ的商标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的说法还是有一定可能的,即腾讯通过法定程序阻止奇瑞的商标申请和注册。
很明显,解决商标侵权或异议的关键在于,商标注册的范围,商标是否驰名以及涉嫌申请商标是否对注册商标构成混淆或误导。
截止2005年11月底,腾讯QQ等系列商标并没有被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腾讯QQ的商标专有使用范围仅限于其注册范围。
如果调查结果表明腾讯QQ的商标注册仅限于服务类,且其没有被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这场被媒体描述的惊天动地的跨领域商标纠纷,很可能沦为一个笑话。
而这个笑话不排除是某些媒体,甚至是腾讯自我炒做的结果。
9 äº, 2006
2年300万 一位“商标卖手”的快意人生
2年300万 一位“商标卖手”的快意人生
电影《哈利·波特》风靡全球后,两位中国女孩迅速花2000元注册了"哈利波特"商标,并以高价转手卖出;去年8月,有人将自己注册的"国脚"商标以1000万天价转卖给了北京一家啤酒厂商!自2001年底新商标法出台,允许个人注册商标后,靠转卖商标创富的"职业注标人"悄然诞生。目前我国已有千余人从事这种新潮职业。下文中这位23岁的年轻女孩,又是怎样在小商标里"玩"出300万惊人财富的呢?
迷上商标的女孩发现一座金矿
苏欣是一位个性十足的郑州女孩,20岁大专毕业后单枪匹马闯到深圳,做了福田区一家公司的文员。这是一家实力雄厚的饮品公司,主要生产矿泉水、茶饮以及乳酸饮料。但该公司为系列产品注册的"花XX"商标总是不能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销势始终火不起来。后来经一位著名商业策划师"诊断",企业的败笔就在"花XX"三字上。本来是口感很爽,并含有诸多营养成分的"绿色饮品",却没有抓住产品特点设计一个响亮的商标,而是赋予它一个绕口的名字,所以才导致了惨败结局。后来公司老总采用了策划师的创意,把饮品的商标统一改为"绿冰XX",再经过一番广告宣传,当年就使企业走出低谷。
小小一枚商标竟能让企业起死回生!这深深触动了苏欣,使她渐渐对商标产生了浓厚兴趣。从收集各种商标开始,苏欣还对商标颇有研究,发展到后来,一个大胆念头在她脑子里产生了:既然自己对各类商标很有研究,能否也注册一些好商标卖给需要的商家呢?
2001年底的一天,苏欣却得到了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新修改的商标法开始实施,国家对注册商标申请人的限制放宽了,不但企业可以,以后个人也能注册商标,而且持有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进行转让和变更。苏欣惊喜异常,梦想的火焰燃烧起来。
她来到商标局,倾尽所有,一口气申请了"果欣"(食品糖果类)、"光阴味道"(烟酒类)、"韧牌"(机械类)、"P.G.Long"(服装鞋帽类)等17个商标!因其中有8个已被人注册,后获得商标局批准的只有9个。为此,苏欣付出了1.8万元注册费。
苏欣知道,随着品牌意识的增强,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需注册商标,一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二来方便打响牌子。但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批复要耗时一年半左右,其间没有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才能注册,否则你就要再等一年半,到那时仍不排除申请被驳回的可能。申请一枚商标程序并不复杂,但首先是等待时间很长,许多商家急于得到一枚自己满意的商标,自然不想干耗着等消息;再则,常用汉字只有3000多个,而我国已有注册商标几百万个,好的汉字组合差不多都被人使用了,而再创造好的汉字组合难度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看,商标是一种稀缺资源,会越来越值钱。苏欣想,自己注册的商标一旦批下来,就转手卖给急需的商家,一来解了人家的燃眉之急,二来注册一个商标只需花2000元,财大气粗的企业主们随便一出手,说不定就能让她赚到注册费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商标注册玩的就是创意
2003年4月的一天,令苏欣欲眼望穿的9个商标终于顺利批下来了。捧着一本本商标证书,看着那一串串注册号码,女孩兴奋得手舞足蹈。接着,她制作了一个简易的网页挂上中国商标网,把9个商标制作成高清晰图片,放这个网页上,并附有注册商标号码、注册产品类别、商标设计寓意等相关信息。结果,信息刚上网一星期,竟有4位商界人士打来了电话。其中一位珠海制衣企业的老板表示,他对"P.G.Long"这个商标很感兴趣,愿意出9万元买下这一商标。
其实,这个商标正是苏欣的得意之作,首先它是由无意义的英文组合而成,给人以想象的空间,可以直观地叫成"苹果龙"或其他可以联想到的词;另外,制作这个商标时,她还请人配了一个形似苹果的图案,图案中心有一条类似中国龙的图形,给人的感觉既洋气,又蕴含中国特色,而且便于记忆。尽管如此,苏欣听了对方的报价还是吃了一惊,她在电话里惊呼:"9万?!"对方急切地说:"你嫌报价低了吗?我们可以再商量。"苏欣爽快地说:"不用商量了,就这价,明天你来深圳,我们办理转让手续。"
第一个商标成功售出后,苏欣简直有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天啊,有时候赚钱真的这么容易?"
当月,她的"韧牌"商标又被两家厂商同时看中,最后被温州一家机电企业以10万元高价买走。
不久,苏欣注册的第二批商标又到手了,有了两次成功出售商标的经历,女孩不再急于转手出售,而是让自己颇具创意的商标待价而沽。同时,她索性辞去那份薪水微薄的工作,在深圳做起了新潮的"职业商标注册人"。
随着新商标法的出台,当时在国内各大城市已有1000多名"职业注标人",他们把买卖商标当成一滞蹲史绞剑刻煸谏瘫晖喜檠约合氤龅?靓名"是否已被人注册,并互相交流创造商标的经验,碰到好创意立刻申请注册。
2年300万,"商标卖手"的生活有点酷
2003年秋天,苏欣发现市场上的饮料品种十分丰富,但真正好销的也只是集中在少数品牌上。于是,她萌生了要设计一个叫得响的饮料商标的念头。连续几天,苏欣几乎跑遍了福田区所有的超市,买回了几十种不同品牌的饮料,把住处那一张大桌子摆得满满当当。女孩坐在桌前,一边细细地品味着这些饮料,一边反复琢磨和比较这些饮料商标设计的得失。她重点对那些不好销的饮料进行研究,感到这些饮品的质量都不错,而注册的商标却很不起眼。苏欣发誓,要在短时间内拿出一个奇妙的创意来。
然而,她把从书店买来的商标设计和广告方面的书籍都要翻烂了,却还是不成功。其间虽然灵感闪现,想出了几个绝妙的商标名,结果到网上一查,却发现已经被人注册了。苏欣白天坐在客厅里冥思苦想,晚上在灯下写写画画的,没有一点睡意。直到第8天的午夜,睡在她那里的女友一觉醒来看到苏欣仍在灯下苦熬,随便问了一声:"渴不渴啊?""渴不渴",小苏不禁一震。因为渴就要喝,因为喝而解渴,多么浅显而又含蓄的理喻。"可百可",一个与"渴不渴"谐音的名字立即出现了。"有了!我有了!"接着,她紧张地在自己的电脑上查询起来,心里一遍遍默念着:"千万别让人注册过"。令她惊喜的是,这个商标并未被人注册!那一刻,苏欣激动的心情无法形容,她恨不能冲出房门,爬上一个山头高歌一曲。
意外的是,苏欣去申报注册"可百可"商标时,却在商标局遇到一位港资公司的老总,对方十分看好这个商标。他激动地拿出名片说:"注册批下来之后请打个电话,一定转让给我啊,价格高些也无所谓,我要找的就是这样的商标!"去年5月,这个商标批下来之后,苏欣与那位港商以40万元的价格谈妥了转让事宜。
当然,苏欣的职业同样充斥着种种风险。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闲置三年不用,就会被注销掉,然后重新让人注册使用。如果苏欣注册的某个商标,放在手中三年无人问津,那就成了分文不值的"死标"。好在商标注册费用很低,而一枚优秀商标起码就能卖出3-10万元,所以,苏欣还是赔少赚多。
去年夏天,苏欣又与朋友在深圳合开了一家商标事务中心,一边出售自己注册的商标,一边还回收一些企业闲置的商标,收购后再转手卖给需要的商家。同时,她们还会受企业委托,帮助对方转卖商标,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佣金。地处阳光大厦第10层的商标事务中心,就像一家"商标超市":雅致的房间里琳琅满目地张贴着500多枚商标样本,并注明转让价格。有需求的商家来到这里,可以像在超市里挑东西一样挑好自己满意的商标,然后同女老板苏欣签订转让协议。商界老板们付清款后,当天即可将这些商标使用在自己的产品上。
从2003年拿到第一批商标至今,不足2年时间,苏欣已经成功卖出了268枚商标,这些蕴藏着惊人财富的小商标大多是她自己设计和注册的。如今,女孩不但坐拥300万元的惊人财富和房车,手中还藏着几个不轻易示人的"黄金商标"。她透露说,这几个商标的设计都和2008年北京奥运有关,推延一两年出手会更值钱!
9 äº, 2006
东莞民企商标国外遭恶意抢注 知识产权保护敲警钟 [转载]
东莞民企商标国外遭恶意抢注 知识产权保护敲警钟
[转自] 广州日报
南方网讯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国外商家通过抢注中国企业商标专利,人为制造知识产权贸易壁垒,进而遏制对手进入本国市场的情况屡见不鲜。一起德国某集团商标抢注案尚未终了,最近东莞业界又传出了多家民企商标遭国外经销商抢注的消息。
记者日前从东莞市商标专利事务所了解到,“奇美鸟”、“思朗”、“金富士”等出自东莞知名民企的品牌商标最近先后在国外遭到经销商恶意抢注。据悉,目前除了“奇美鸟”商标通过法律手段达成和解协议外,“思朗”、“金富士”的厂家和经销商还在为商标争夺进行艰苦的拉锯战,结果如何有待进一步追踪。
经销商
为保经销权恶意抢注商标
据东莞市商标事务所所长刘国铨介绍,“奇美鸟”、“思朗”、“金富士”的商标抢注者全是其厂家在国外的委托经销商,“奇美鸟”在阿联酋被抢注、“思朗”在澳大利亚被抢注、“金富士”在马来西亚被抢注。经销商恶意抢注经销产品商标,目的各异,其中阿联酋经销商抢注“奇美鸟”商标是为了保住“奇美鸟”产品在阿联酋的总代理权。
据了解,“奇美鸟”的生产厂家是东莞市横沥永利电子厂,该厂是一家以开发生产各类电子产品为主的大型民营企业,目前拥有两个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厂房车间,员工达6000人。由该厂研发生产的“奇美鸟”系列电子产品远销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其中,中东市场是其外销市场中的重中之重。
据悉,在“奇美鸟”被抢注前,永利电子厂与阿联酋经销商已合作了七八年,由于近年来双方在合作中分歧渐多,阿联酋经销商担心永利电子厂会收回其在阿联酋的总代理权,失去大笔贸易生意,故于2002年在阿联酋抢注了“奇美鸟”商标。如此一来,“奇美鸟”产品未经商标持有人的同意便无法进入阿联酋市场。因此如果不与经销商交涉谈判,永利电子厂则损失惨重,有可能失去阿联酋市场。
厂家
通过法律手段夺回商标权
当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得知苦心经营的外销市场有可能因一个小小商标而一朝被毁时,震惊之余,纷纷采取各种方法重夺失去的商标权,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
刘国铨表示,商标被抢注后,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如果能够证明抢注者在注册商标时属“恶意抢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随时申请撤销抢注者的商标。
永利电子厂最终找到了经销商恶意抢注的证据,在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的协调帮助下,通过聘请阿国律师提出商标争议,最后与抢注者达成协议,夺回了“奇美鸟”商标。
教训
保护知识产权等于保护市场
据了解,作为最后的胜方,永利电子厂尚算幸运,但也付出了几十万元的高昂诉讼费用,并不得不把阿联酋经销商的总代理权延至2005年。刘国铨说,这样的结果对于厂方来说已是相当满意,像“思朗”、“金富士”的厂家,若找不到“恶意抢注”的证据,等待他们的也许就是更为被动的商标转让谈判,为了重新进入海外市场,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商标转让费用。
刘国铨说,在现代商战中,保护知识产权就等于保护市场。目前在东莞遭到商标抢注的厂家粗略估计有二三百家之多。如果东莞企业再不先知先觉,提高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最终的结果就是品牌被抢、市场被抢,蒙受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
专家支招
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商标被抢注
从以上事例可知,现在的企业家们若想长久地经营好自己的事业,不是光埋头做好产品、做好品牌就万事大吉了,如何应对国内外各种各样的市场竞争、保护市场也是时下企业家必须重视的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商标有近50%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80%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而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有关资料显示,到2003年,我国企业到其他国家商标局申请国际注册的总量不超过3000件。另据统计,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5%的企业商标在境外申请注册时发现遭到抢注。而在被抢注的案例中,对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不熟悉给了竞争对手可乘之机。目前,知名企业商标在国内外被抢注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严重,那么,商家应如何应对商标被抢注?有关专家认为可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采取“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方法,尽量避免商标被抢注。企业若有意开拓国外市场,就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别人抢注商标之前注册商标,在别人抢注专利前申请专利。这才是成本最低、负面影响最小的解决之道。
———若商标不幸在海外被抢注,国内公司应当从国际条约、抢注国法律入手,及时采取法律行动,解决商标抢注问题,争取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如果国内的品牌产品已经取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在国外或不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地区,如果发现商标被他人抢注,而抢注商标的注册国同属于巴黎公约的缔约国,驰名商标的当事人可依商标被抢注国的有关程序规定以巴黎公约为依据,申请取消有关抢注的商标。
如果品牌产品并没有取得驰名商标的国内认定,但品牌产品的商标如果已在国内注册而在国外暂时没有取得商标的注册而被他人抢注,可根据产品在销往国的公众知名度等情况以商标使用人的身份解决有关抢注的问题。
———企业要逐步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就是说,各类企业都要有围绕自己经营目标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要对知识产权有个长久的思考,如应在企业建立之初就考虑企业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发展空间在哪里?有策略有方向地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这样,产品品牌和市场才不会受到竞争对手的打压。
9 äº, 2006
哈药六厂烧钱“纯中纯”
最近由广告明星哈药六厂打造的新茶饮料品牌“纯中纯”开始在央视频频露脸,这位依靠类似北京新兴医院的压迫式广告的传播老手,能否将“纯中纯”由地方的水品牌成功延伸到目前鏖战的茶饮料市场,目前虽仍待观瞻,但是分析了“纯中纯”所处的市场环境后,估计这位广告明星打造的茶饮料品牌不久将销声匿迹。
作为药品生产厂家的哈药六厂,靠广告的猛烈轰炸而在药品市场赢得了一席之地,积累了资金实力的哈药六厂要发展第三产业这本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有了多少创新?它能有多少胜算?
我们来看一段哈药六厂官方网站对新产品纯中纯茶饮料的介绍:“哈药集团制药六厂所生产的纯中纯冰红茶、绿茶,精选上等香茶,采用纯净无菌的纯净水,精心配制。与普通茶饮料不同之处,在于纯中纯茶饮料完全采用先进的进口设备,严格的药品生产工艺及管理,经深层净化,多道过滤,不仅保留了上等春茶的香气馥郁,还使其汤色明澈,所以纯中纯冰红茶、绿茶不仅具备传统茶饮料的清醇风味、冰爽口感,更因独特的工艺使其品质纯净、口味醇正,喝了爽口,喝了放心。”
哈药六厂为纯中纯设计的广告语为“好水好茶好味道”,又请来香港的陈小春来代言产品,我们不难看出纯中纯身上根本没有创新的痕迹,只是一味的模仿市场上的领先者,妄图成功的分羹。但是这只能是纯中纯永远的梦。
首先,哈药六厂进军第三产业无可厚非,选择有一定技术关联的食品行业为突破口更没的说,但是它却忽略了一个事实,药厂就是药厂,食品厂就是食品厂。当药厂准备生产食品时,完全可以假道伐虢,而没有必要再以哈药六厂形象出现,去让全中国知道哈药六厂没闲着,这不又造出了纯中纯茶饮料;哈药六厂完全可以在幕后推出纯中纯饮料公司来参与市场竞争,暗地里使用哈药六厂大把的钞票去做广告,不动声色的去接近消费者,胜算比如今的做法要大的多。我们不否认哈药六厂依靠广告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无形资产,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哈药六厂所建立的品牌无形资产是与药品相关联的,在食品泛列它是根本不具备无形资产的。哈药六厂向观众吆喝自己是纯中纯的东家,虽然可以让消费者短时间认知该品牌,但是多数消费者是会排斥药厂不安心做药改卖茶饮料的,这种吆喝将得不偿失。
其次,纯中纯非但产品无丝毫创新之处,甚至在市场推广上也步人后尘,模仿统一、康师傅、娃哈哈等茶饮料骄子聘明星做形象代言人,所聘请的陈小春虽有一定人气,但较张惠妹、周星弛等人而言,似乎还是差个等级。纯中纯的产品主张“好水好茶好生活”,试问,它的“人造水”能与娃哈哈标榜的“虎跑水”相提并论吗?设备能造出的当然是纯水,但是并非被青睐的主流活水,因此,纯中纯的好水概念必将遭受质疑而大打折扣,纯中纯再大谈“好茶”套用东北话讲——那不是扯淡吗?
茶饮料与药品不同,即使你有通路有广告外加强劲的促销,如果你的品牌内涵及围绕着品牌的周边资源容易让人产生误解,那么厂家的一切努力将会白费。加上不合理的全面上市及传播推广时间选择,注定会使纯中纯茶饮料淹没在人海。
纯中纯一不小心成为“蠢中蠢”的可能性极大,哈药六厂试图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或者通路策略都很难解开纯中纯已经暴露的死穴。品牌策略中人为的危机制造将使得纯中纯注定成为04年茶饮料中的昙花而匆匆一现,哈药将为其蠢动埋单。
哈药六厂的多元化本无可厚非,但是在考虑多元化的同时哈药六厂应该力避短处,“纯中纯”可以直接作为饮料公司名称出现,没有必要和哈药六厂再扯上关系。多元化投资中的产业情结使得很多企业巴不得将企业或产品品牌延伸至每个角落,其实有时这是典型的庸人自扰。
9 äº, 2006
申请注册“田亮”商标?冠军的名字不能随便用
申请注册“田亮”商标?冠军的名字不能随便用
对注册商标有异议,可提出申请不予核准或撤销
近日,江苏省丹阳市陵口镇东方鞋附件厂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田亮”商标,申请注册为第25类(07)鞋类和25类(01)服装的商标。跳水王子田亮此前刚刚获得奥运金牌。
据悉,早在今年3月9日,该厂就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起过申请。
究竟人名是否可以被注册成为商标,注册又要具备什么条件,读者提出了质疑,冠军的名字可以随便用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张永宜律师。
问题一:人名可以被注册成为商标吗?张律师:可以的。不论是自己的名字还是别人的名字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比如李宁。但是用别人的名字注册商标时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问题二:未经许可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张律师:属于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因为姓名权是依附于人身的一种人格权,从法律上讲是优先于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等其他权利的。因此,如果未经他人许可就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被注册姓名的一方是可以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对注册人提起起诉的。
问题三:如果未经许可名字被注册应怎样维权?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对注册商标有异议,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对注册商标进行不予核准或者撤销。对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
问题四:如果在经姓名人同意后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姓名人还可以以自己的姓名注册商标吗?
张律师:不可以。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商标权是一种专用权,具有排他性,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不能使用,否则则构成对已注册商标的侵权。
据了解,第28届雅典奥运会110米栏参赛选手刘翔的编号1363已被北京达妮埃尔服装有限公司抢注为第25类商标。奥运金牌得主杜丽、王义夫等人的中文通用域名已被抢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多方协调,已于日前将所有被抢注的冠军域名全部收回。
9 äº, 2006
2004年中国商标领域十件大事
2004年中国商标领域十件大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 安青虎
新年伊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与经济日报社就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举办专家研讨会,很有意义。感谢研讨会的举办者邀请我出席这次研讨会并作发言。在今天的研讨会上,各界专家就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发表了许多很有见地的意见。商标是最具活力、最为普及的一种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商标注册、商标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商标的运用和经营,以及商标对企业、地区乃至国家的战略价值等方面都有许多正在研究和需要研究的问题。但我今天不作研讨性发言,而想从另一个侧面、从实践的角度介绍2004年我国商标领域中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这一研讨会的主题有着密切联系。
2004年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就经济发展而言,国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善了宏观调控,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国家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的商标事业也在众多方面有了令人欣喜的发展。笔者以为,2004年中国商标领域至少有以下十件事情尤其值得一说。
一、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的《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列为全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三大工作重点之一。国务院成立了由1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吴仪副总理亲任组长。国务院批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并召开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对开展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作出统一部署。
各有关部门按照上述精神,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就商标保护工作而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了三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集中整治行动,分别以查处食品、药品商标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为重点。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下半年的三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出动执法人员99.1万人次,检查经营户253.2万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8.7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586个,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4万件,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3,828件。共没收侵权商标标识2528.9万件(套),没收专门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10.3万件(套),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308.2万件,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2.9万件(套),罚款人民币1.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5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的个人43人。与2003年同期相比,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分别增长了47.84%和13.77%,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和人数增长了2.95倍和1.39倍。2004年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成效明显,有力地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力地维护了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权益,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国务院批准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开放商标代理服务
2003年6月和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先后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根据该两个补充协议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在商标代理领域对香港和澳门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开放和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该两个补充协议的附件三进一步规定: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法定经营主体资格后,在内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据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4年11月制定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对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向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开放商标代理业务,有利于促进内地商标代理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内地商标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文,合力推进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一步加大了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力度。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地理标志注册实务研讨会,对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家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进行研讨。6月底至7月初,商标局向社会公布已注册的110件地理标志。8月,在多次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肯定。9月和11月,商标局先后在新疆和重庆召开地理标志工作会议,宣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对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交流各地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经验,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活动,并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管理部门和商标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积极促进农民增收。
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推向深入"。这一联合发文,必将推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国农业主管部门两大系统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中全面合作,意义重大。
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的定罪标准
2004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办理《刑法》规定的7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做出解释。《解释》共17条,其中直接涉及商标的有7条,间接涉及商标的有2条。与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若干规定》相比较,《解释》在定罪标准、严密程度和权威性方面均有所不同。《解释》不仅大幅度降低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的定罪标准,明确界定了《刑法》有关商标犯罪的10个术语和该《解释》中的2个术语,而且调整了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调整了商标专用权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的范围,调整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的职权。这一《解释》的出台,对于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对于增强《刑法》对商标侵权人的威慑力,对于商标专用权的刑事和行政保护,都具有深刻影响。
五、我国商标注册年申请量逼近60万件
2004年是我国商标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年初,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和注册商标累计总量先后跃过300万件和200万件;年底,各类商标申请的总量达76.2万件,比2003年(59.9万件)爆增16.3万件,增幅达27.16%。其中商标注册申请量增幅尤为明显,商标注册申请量继2002年、2003年先后突破30万件和40万件后又突破50万件,直逼60万件(58.8万件),比2003年增加13.6万件,增幅达30.04%,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的2.17倍,仅三年便翻了一番还多。中国的各类商标